另一方面,个人的网络行为处于随时随地的“监视”之中,而且这种“监视”甚至已经从线上延伸到线下。互联网用户数据安全隐私与利用用户数据进行互联网营销的关系该如何平衡?实现在个人信息数据保护新规之下的互联网营销,正是本次活动想要探讨的问题。
提问:跨境数据怎么办?
回答:我国法规明确规定,数据不能储存在国外,这个是违法的。尽量避免数据的海外储存, 国外企业必须在中国进行储存。
提问:目前很多广告主的第一方dmp,进行人群标签丰富时,是否违规?
问答:用到个人信息来丰富用户标签是很敏感,是很有风险的行为。
提问:利用短信随机筛选金融用户后,将信息给金融公司进行电话销售(利用软件可以直接拨打电话,但是无法看到电话号码)与信息流投放两者有什么差别。
回答:信息流是用户主动留下个人信息是完全合法的。而未经授权直接拨打电话进行销售,目前是属于灰色地带,具体问题还需要具体分析。
提问:toB的公司使用某个app获取用户个人信息的,是否需要和这个app签署相关信息。
回答:目前没有明确法规要求这个协议,但即使有这个协议也不能随意利用这个信息进行营销。
最后,没有参加这次活动的朋友也不必感到遗憾,在我们的公众号“网站分析在中国”回复关键词“数据安全”,可以获取本次WAW活动的完整PPT。另外提前祝大家新年快乐!我们年后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