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驱动的
互联网营销和运营

【PPT下载】个人隐私与数据安全下的互联网营销沙龙精彩回顾

本次活动的主题是最近大家问的最多也是最关心的问题。一方面,大数据技术的发展,使得数据信息的收集变得十分容易,而大数据的“大”,暗含了其价值是与数据信息的巨量相联系的,这就使一些数据信息收集者拼命去获得越来越多的数据信息。

另一方面,个人的网络行为处于随时随地的“监视”之中,而且这种“监视”甚至已经从线上延伸到线下。互联网用户数据安全隐私与利用用户数据进行互联网营销的关系该如何平衡?实现在个人信息数据保护新规之下的互联网营销,正是本次活动想要探讨的问题。

三位分享嘉宾分别从:个人信息数据保护的变迁发展、如何构建安全的数据架构体系到具体的利用AI解决新营销中的实际问题,完整的解答了大家的问题。
第一位嘉宾是Admaster首席架构师卢亿雷与我们分享如何合法合规的实现数据变现。以及数据安全的新思路,从被动防御到积极治理,为我们构建安全的数据架构体系。
第二位分享嘉宾宋星则是从个人的信息保护历史展开,横向对比国外,尤其是欧洲的GDPR是怎么规定的。以及中国未来的法规与它的异同。其中,同意原则和数据脱敏处理,是合法使用个人数据信息的关键。
最后,京东九数研发和黑珑数据负责人的张泽华从京东的实际案例出发,讲述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基础,如何利用AI找到高质量的目标人群,实现京东闭环系统之外的精准营销。
除了三位嘉宾的精彩分享外,本次参会朋友的高质量问题也是一大亮点,简单整理了部分问答如下:
提问: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数据边界,当他们进行数据交易打通时,如何保证合法合规?回答:首先一对一匹配打通不合法。但是进行数据脱敏后的人群包丰富是可以的。

提问:跨境数据怎么办?

回答:我国法规明确规定,数据不能储存在国外,这个是违法的。尽量避免数据的海外储存,  国外企业必须在中国进行储存。

提问:目前很多广告主的第一方dmp,进行人群标签丰富时,是否违规?

问答:用到个人信息来丰富用户标签是很敏感,是很有风险的行为。

提问:利用短信随机筛选金融用户后,将信息给金融公司进行电话销售(利用软件可以直接拨打电话,但是无法看到电话号码)与信息流投放两者有什么差别。

回答:信息流是用户主动留下个人信息是完全合法的。而未经授权直接拨打电话进行销售,目前是属于灰色地带,具体问题还需要具体分析。

提问:toB的公司使用某个app获取用户个人信息的,是否需要和这个app签署相关信息。

回答:目前没有明确法规要求这个协议,但即使有这个协议也不能随意利用这个信息进行营销。
最后,没有参加这次活动的朋友也不必感到遗憾,在我们的公众号“网站分析在中国”回复关键词“数据安全”,可以获取本次WAW活动的完整PPT。另外提前祝大家新年快乐!我们年后见!

【活动现场精彩回顾】

关注网站分析在中国的公众号,回复“数据安全”获取活动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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